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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上有两人名 签合同时应要求都到场http://dl.house.sina.com.cn 2009年08月07日08:50 南方网
摘要:读者王小姐:我看中的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刘女士和她女儿两个人的名字,签居间合同时只有刘女士一人到场 读者王小姐:我看中的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刘女士和她女儿两个人的名字,签居间合同时只有刘女士一人到场。在中介要求下她代表女儿签了一份补充协议,称如因她女儿未及时办理公证导致交易不能进行,她将承担全部责任。现在她以女儿已满18岁,并不同意卖楼为由毁约,我应该怎么办?另外,合同中写如违约需赔偿双倍定金或20%的违约金,应以哪个为准? 楼记帮忙“没有女儿签名的居间合同是无效的,但补充协议有效。”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说。张茂荣表示,如果私下协商不成,王小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刘女士依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。至于赔偿金额是双倍定金还是房价款的20%,则要依王小姐的个人诉求来定,法院会根据王小姐诉求来做判决。 他同时提醒有买房打算的置业者,如果遇到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的情况,尽量要求双方到场签名。如果一方不能前来,必须在签合同之前,得到其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声明。(地产记者 黄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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